中青少时评 | 预防孩子犯罪要做好“家文章”

时间:2017年12月04日信息来源:中国未成年人网 点击: 收藏此文 【字体:

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30日介绍司法大数据研究成果时透露,在《未成年人犯罪》专题研究中,通过分析2015年至2016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,62.63%的案件被告人为初中生。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家庭多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良因素,留守家庭、离异家庭、流动式家庭、单亲家庭、再婚家庭出现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排名前五。未成年人犯罪罪名多集中在盗窃罪、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。(11月30日中国新闻网)
 


 

从上述研究结果来看,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因素存在着很大关系。虽然不能说,留守家庭、离异家庭、流动式家庭、单亲家庭、再婚家庭是不良家庭,但至少是缺陷家庭。比如留守家庭、离异家庭、单亲家庭,它们的家庭结构基本是不健全的,有的松散,有的残缺,孩子要么缺少父亲陪伴,或缺少母亲照料,甚至没有双亲在侧,孩子便可能难以养成圆满人格,变得孤僻、任性、自私,甚至觉得父母亏欠自己,以仇视眼光看待周围一切。而流动家庭也会对一些孩子造成居无定所、家庭不稳定的消极影响,再婚家庭则可能对孩子产生不公的教养方式,或打骂,或溺爱,或因无暇顾及孩子而放任。
 

未成年人犯罪虽说是个人、家庭、学校和社会等多种因素合力造成,但家庭结构不健全、家庭教养方式不恰当、家长自身有不良行为,则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重要内生因素。《中国青年报》近日也报道称,辍学孩子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“重灾区”,“辍学未成年人大多家庭贫困,家里父母忙于外出打工或实体经营等,对孩子的教育存在缺乏必要监管、与子女沟通少、教育方法简单、缺乏必要的法制教育等多种问题,使得孩子无处可以娱乐、无处学习一技之长等,进而造成混迹网吧或同社会青年结伴玩耍的状况”。因此,预防未成年人犯罪,首先要搞好家庭建设,重中之重是要搞好家庭教育。

要搞好家庭建设,首先必须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。家庭关系和谐是孩子感到幸福、待人友善、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础,父母亲密更是培养孩子爱心的源泉。家庭结构稳固、父母感情恩爱、家庭生活幸福是给孩子树立安全感、责任感、优越感的最重要因素。而家庭关系不和谐,势必让孩子时时刻刻都有危机感,负面思想乃至过激行为频出。作家毕淑敏有一个比喻,“好的关系,像是一罐新鲜的牛奶,芳香醇厚极富营养,可以滋养生命从幼小走向壮健”,“倘若是一团不良的关系,杂草丛生蚊蝇肆虐都算是好的,最怕毒蛇出没,埃博拉病毒肆虐,会伤及生命”。这何尝不是形容家庭关系的重要呢?
 


 

搞好家庭教育也是搞好家庭建设的重要一环。无论是留守家庭、离异家庭、流动式家庭,还是单亲家庭、再婚家庭,即使改善家庭经济状况的需求再急切,即使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,即使居无定所,也不能让“好好教育孩子”的任务退居其次。换言之,即使家庭结构变得不良,家庭育人环境不能再变得不良,家教方式不能再变得不当。家长当成为合格的“家庭教师”,给孩子以正面影响;在教育孩子时应“仁而不溺,严而不暴”。尤要加强家庭法制教育,除了家长自身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还要多学法律知识、多看新闻报道,当孩子出现不良行为时,及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,增强其法制观念。

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家庭多存在不良因素这一现象,教育、司法、民政等部门以及社区、学校等也当有所作为,在教育孩子上,助留守、离异、流动、单亲、再婚家庭一臂之力。比如,给缺陷家庭提供“如何教育好孩子”之类的免费培训;把贫困单亲母亲家庭作为精准扶贫对象;给那些双性教育不足的孩子配备“代理爸妈”;等等。为了缺陷家庭的孩子拥有明亮的未来,我们都应该贡献出一定的力量。

来源:中国未成年人网  配图来源于网络

(作者:何勇海 编辑:中青少智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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